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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真投标 拒绝假投标
 
发布时间:2011-05-16  发布部门: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本新闻已被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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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真投标  拒绝假投标

 

        为了进一步加强省级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完善资格审查监管环节遏制围标串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印发了《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并运用高科技手段,对进入省综合招投标中心的招标项目,从5月1日起实行投标人资格证件审查制度。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进行验证。此举有力地保障投标人真实的身份、真实参加投标,拒绝假投标。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和“投标人项目经理到场备案制”,有利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标后管理,有利于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规范化项目管理,有利于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有利于省级招投标市场实施标前、标中、标后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净化招投标市场,有利于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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