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网上核对及项目信息提交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大额支付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不允许其它方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2、 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分别在网上提交。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及时将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中心招标登记编号(包号或标段)、交纳保证金的金额及标段(包号)等内容在《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信息网上提交”栏目中进行确认。
4、 投标人未及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网上确认的,中心将无法核对其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时间到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填写时表中“*”号必填项,请如实填写,确保不错填、漏填,并点击“提交”按钮,核对无误再点击“确认提交”后退出。
6、 咨询电话:027-87231050